根據學校、資產經營公司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現就我校北校區合同到期出租公房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競租人踴躍報名。
一、綜合說明
1、招租單位:陜西西安電子科大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2、招租方式:公開招租
3、項目地點: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北校區光華路中段北側
二、招租房屋基本信息
三、經營要求
1、承租人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經營手續,按有關部門核定的經營范圍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2、承租人必須遵守交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資產經營公司統一管理,并簽訂《安全責任書》。
3、經營業態要求:
承租人不得經營以下項目:(1)銷售或儲存瓶裝燃氣等易燃易爆的物品。(2)歌舞廳、卡拉OK廳、網吧、洗車、修車及汽車美容等。(3)其他容易產生消防安全隱患,容易產生噪聲、振動、環境污染等的經營項目,以及其他不符合資產經營公司要求的項目。
4、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使用房屋,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增加用途;個人競租后,未經資產公司同意,不得轉讓給他人承包,不得變相轉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搭建、改變房屋結構等。
5、承租人需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有一定的相關從業經驗。
6、承租人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任何責任事故(包括經濟糾紛、勞資糾紛、火災、盜竊、人身傷害事故)及損失,均自行承擔。
四、報名須知
1、資產公司將對擬報名人進行資格考察遴選,考察內容包括但不局限于資信情況、項目實力、違法違規行為等內容,具體流程如下:
(1)擬報名人填寫《擬報名登記表》,并提交如下資格證明文件供現場查驗及備案:
單位報名:合法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件原件(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公司無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參加需出具身份證原件,非法人參加需出具法人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原件。(需復印件一套)
自然人報名:個人身份證原件,非本人參加需提供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需復印件一套)
(2)工作人員現場查驗相關資料后,將復印件備案。
(3)資產公司根據擬報名人備案資料,通過個人征信系統、企業工商信息登記系統、實地走訪等方式開展考察遴選。
(4)經考察合格的報名人,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將通過電話等形式予以通知,進入實質報名階段并參與公開競租。
2、意向競租人在報名時需交報名費300元,每間商鋪需繳納競租保證金(評估年租金的5%)。
競租成功者的競租保證金轉為商鋪租賃保證金,報名費不予退還;未競租成功者,競租結束后退還競租保證金(不計息),報名費不予退還。對于競租成功但拒不履行的競租人,競租保證金及報名費皆不予退還。
3、低于最低限價的報價無效。最低限價不包含物業費、空調使用費等其他費用(詳細情況請咨詢工作人員)。
4、意向競租人可要求現場查看出租公房實際情況,資產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將予以配合。
5、競租人不得相互串通競租報價,不得妨礙其他競租人公平競爭,嚴禁弄虛作假行為。違反公開招租有關規定者,取消競租資格,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6、本次租賃期限為1—5年。
7、本次公開招租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需提交資料
報名成功且已繳交競租保證金的競租人應按時出示并提交以下相關資料(競租資料可向工作人員索取或附件下載):
(1)競租保證金收據(復印件)
(2)《出租公房競租申請和承諾書》、《現場查看確認書》、《競租報價單》。
竟租資料由竟租人自行裝進檔案袋中,在檔案袋正面清晰書寫“競租資料”并標注競租人姓名(單位名)。在封口處采用封條密封并騎縫加蓋公章(競租人為個人的,加本人簽名并按手印)。
(3)附加說明材料。如競租人有其他補充說明材料,例如經營項目規劃、過往項目經驗、歷史問題說明等也可一并附在竟租資料中。
競租人必須保證所提交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凡弄虛作假提交虛假資料的,除取消競租資格、繳交的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外,還須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資產公司將組織專家對競租人提交資料進行評審,評審將綜合考慮報價以及經營項目總體方案的可行性、科學性、可靠性(例如經營業態、資信情況、項目經驗等)等因素。
六、公告期和報名時間地點
1、公告期: 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4日;
2、報名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競租資料提交時限:
公告期結束后一日(工作日)內為提交資料最后時間,逾期不予接收。
4、報名地點: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北校區
5、聯系人:賀老師 黃老師
電話:029—88469030
陜西西安電子科大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